奇案第三(11 / 14)
上了也仅仅只是因为刚才林希沅将饭菜送了下来,十号告诉黎雁宸,这儿大部分的供餐时间都是晚上,否则他们又怎知一天已经过去?
「你难道不会想要离开这里吗?」黎雁宸有些困惑地道,他不懂为什麽十号能接受被人当作一个呼之即来、挥之即去的玩物,在想到时才偶尔大发慈悲的赐下一顿饭,其余时候都不闻不问,只将他们关在这里,无止尽的等待下一次的召唤。不知外头世界如何,又或是曾经认识的人,好像也会随着时间渐渐丧失自己人生存在的意义与价值,变成一具真正的行屍走r0u。
十号歪着头思考了一下,答道:「刚来时,我也的确想过要离开,可是我不知道我能逃去哪里。是阿,活在这里是很痛苦,可是离开了这里,难道出去了就不会痛苦吗?」十号的声音听起来是那麽遥远,彷佛已经随着自己的想像离开了这间y暗的地下室,他沉默了一下,又接着说:「我啊,是个孤儿。」
听到这句话,黎雁宸并没有多惊讶,他见得多了,便已经不再感到疑惑。他早已过了那个会去思考父母为何遗弃孩童的年纪,这种事在生存的威胁前全都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。
「从有记忆以来,我就住在一家孤儿院里,院长常常都不给我们饭吃,还会在心情不好时打我们。这样的日子过去了很久很久,有一天,院长把我叫了过去。她告诉我,曾子翰想领养我。我很高兴的跟着他回家,然後就被他关进这里,直到现在。如果你问我,我是否想离开这里,那麽我想答案是肯定的,毕竟谁会喜欢每天被关在笼子里呢?」少年苍白的面容笑了笑,却又道:「但我离不开阿,我早就……已经放弃了。」
「对了,知道我在孤儿院里叫什麽吗?二十九号。就跟在这里一样,我只不过是个被人标上编码的商品罢了。」
他举起细瘦的手臂,上面满是伤痕,十号凝视着高举的手臂,他将五指张开,默默地观察着,随後又用力握紧,彷佛是要将什麽东西狠狠抓在手里一般。
「你知道吗?其实这里本来还有更多人的。」十号缓缓放下手臂,有些颓丧地道:「他们啊,都被处理掉了,在曾子翰对他们丧失兴趣後,被一个一个处理掉了。」
「我大概……也没剩下几年了吧。」
黎雁宸默默听着,突然道:「我一定会离开这里。」
「咦?」十号没料到他会这麽说,於是惊讶地望着他。
「曾经有一个人,她待我非常好,供我吃住洗睡,给了我所有我能想像过最美好的东西,我原本以为日子会这样幸福的过下去。可是有一天,那个人被杀了,但只因为她的身分,没有人在乎她被谁杀了、为何而si。」黎雁宸独自缓缓叙说着,十号听出他声音中隐藏着愤怒,「那是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,她就这样si了。我发过誓会替她找到凶手,所以我一定要活下去,一定要离开这里。」
十号看着黎雁宸,黎雁宸的眼神中充满着坚定,漆黑的双眸在黑到极致後反而像是在散发着光芒。真美,十号不禁这样想着。不仅仅是指那双眼眸,还有从眼前十三号身上所散发出来的,那种在最黑暗之处仍保有自我坚强意志的情感,不因外在因素而放弃的信念,实在是非常漂亮。罢了,虽然他早已不相信任何人了,但反正,姑且相信他一次也不会怎麽样,是吧?
「好吧。」笑笑道:「我就相信你这一次,可别让我失望啊!」
「放心吧!你也一定要活着看到那一天!」
「好啊,我们来拉g?」十号边说边将手从栏杆间隙里穿过,虽然没办法全部伸出去,但好歹能更加靠近十三号。两人就这样努力伸着手,在空中虚虚拉了一个g,彷佛这样就真能达成心愿。
地下室里的其他人都已睡去,这是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知道的约定,十号原本丧失的信心因为这个约定又重新燃起,他忽然对未来充满着渴望。是啊,外头的世界是多麽广大,他连一半都还没感受到呢,怎麽能就这样si了呢?
地下牢房的日子总是过的非常缓慢,每天都是一样的行程,日复一日。累了就睡,醒了就和十号或其他人聊聊天,一起互相加油打气。这里的每个人都互相用编码相称,只需要知道编号就能知道谁先来的,奇怪的是,黎雁宸从未见过十一号和十二号,恰好是十号和黎雁宸中间的两人。黎雁宸虽然对此感到不解,却也没有多问,他想,那两人大概是凶多吉少了吧。
日子一天又一天的过着,黎雁宸已经懒得算自己究竟在这间地下室待了多久了。这样的日子实在是非常容易就会让人丧失对於时间的感知,看不见太yan,因此不知这天究竟已经过到什麽时候了,只有在每次林希沅来替他们送餐时才能知道:原来已经晚上了啊。
在时间缓慢的推移中黎雁宸渐渐认识了所有人,每个人的个x都不尽相同,对於自己身处囚笼的反应和想法也都不一样,不过大部分人都已经放弃逃离,就如同一开始黎雁宸看见的十号一般,就算面上不显,骨子里也早就腐烂的彻彻底底。
曾子翰时常在他们吃过晚餐後来到,有时他若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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