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(1 / 22)
如果一个人,长生不老、不死不灭、权势滔天、得所有人的爱戴拥护崇拜,且没泯没人性、还没有让神性裹挟,那他一定是个变态——因为正常人是做不到这种事的。
叶淞就是这样一个人,汤末现在坚信,叶淞是个变态。
而变态叶淞现在坚信,汤末是个疯子,因为一个正常人做不出那么造孽的事。
疯子醒来的时候,变态不在。
汤末一睁眼就觉得头昏脑涨、四肢酸痛,鼻塞恶心,明显是发烧加感冒。
吸吸鼻子,强撑着坐起来,才发现身上所有的痕迹全都没清理,乳夹掉了一边,跳蛋则安安静静的埋在深处——与那些不堪的液体一起。
拔掉留下的一支乳夹,被折磨一晚的乳头红艳得可怜,胸脯的小点一边大一边小。
汤末忿忿抬脚下床,却踩到了什么,哎一声摔在了床边,崴到脚了。
心情非常不好,肚子里还感觉有东西在荡漾,也没力气再爬起来。
反派狠狠地捶了一下地毯,回头看是什么破玩意儿拌他。
瞥眼,一个孤零零的弹壳无辜的躺在地板上——就是这个弹壳让世界公认的大恶人崴到了脚、可怜兮兮的趴地上。
但是弹壳的来源也是反派自己,他亲自开的枪,就是没想到被射的叶淞安然无恙的就流了点血,而他自己还被叶淞扔出来的弹壳绊倒罢了。
汤末都快要怀疑叶淞是不是连这一环都算到了,存心扔这,存心要他踩到。
全身难受得要命,汤末再不想移动,但是又想洗澡,半晌,忽然开始喊。
“希——尔——”
“出来——”
汤末还没叫的时候。
叶淞印象里,叶淞随着剧情的发展渐渐发现到了“组织”的存在,仅仅是发现了存在,没做任何行为,就被“组织”盯上了。
那时,他远没有现在这样的实力,不过已经是跻身于强大之列了——但是,但是。
原书作者为了增加看点,于是安排最终boss来示威的支线,汤末伪装成可怜小白登场。
当时叶淞为了追查一名手下的死因,故意被警察局抓捕,他豪不在乎,毕竟他所在的这种无脑爽文,警局的意义不过是提供警花后宫。
如果作者不脑残安排一个支线的话,他的剧情本来应该是在警局里合情合理自证清白,并帮助警局破几个案子,获得警花青睐、剧情线索后被恭恭敬敬请出去。
但是——又是“但是”这个不吉利的词。
问题就出在他即将出警局的时候,警局突然拘留了一个浑身脏兮兮、头发乱七八糟还满脸眼泪的小可怜——就是汤末。
“小可怜”因为太饿了去抢别人东西吃而被逮捕,在拘留所等人来拿——可是并没有人会来。
叶淞无意间看了一眼小可怜的眼神,那是一种极其符合叶淞凌虐审美的眼神。
无助、弱小、恐惧、夹杂着卑微和淡淡的绝望——太完美了,叶淞想。
于是叶淞代“小可怜”赔偿了钱款,将他带了出去——警花相当同情那个小可怜,叶淞如此之“好心”,直接把警花感动到了,加上之前帮助破案的事,攻略直接完成。
叶淞连那个警花的名字都不记得了,不过管他呢。
那段时间,叶淞所有的后宫、手下,都能注意到叶淞身边跟着一个弱弱的少年,长发漂亮,把叶淞叫做恩人,害怕时会躲到叶淞身后,两根指头颤颤巍巍的拉一拉叶淞衣角。
少年不会使用灵力,但是对这个奇妙的能力有很多异想天开的主意。
比方说灵力卷,一种代替香烟的玩意儿,没有身体成瘾性,却可以让人放松。
不过当时叶淞尚未对灵力开始理论研究,【灵力学三大定律】也是很久之后的事,所以理论不足,做不出来什么——当时灵力还被人当为宇宙万物之灵气,神神叨叨的,也只用于攻击。
现在想来,汤末演的是相当好,包括雷雨夜钻到他怀里颤抖,高处恐高扯着他不放的所有事。
要说叶淞一点疑心都没有,那是不可能的,但是叶淞懒得深究这个三无小可怜,就顺着他去了。
结果差点死了。
原书一百来章,叶淞在那时已经彻底和“组织”敌对,所以小可怜被组织绑架他一时没有起疑,只身营救——谁知道那个脑子有坑的原书作者能把伏笔埋那么久呢。
他仍然记得被前所未有的强大灵力束缚在椅子上的感觉,以及——
截然不同的“小可怜”优雅地脱下手套,用灵力在叶淞身上写了“汤末”两个血字,然后说:“恩人,记住我的名字哟——”
汤末那时跨坐在叶淞腿上,眼神里是不屑一顾的调笑,当时汤末比他强很多,非常多。
而汤末现在坐在地上,毅然是小可怜的神态。
“自己把衣服脱了。”
“恩人?为什么?”小可怜畏惧的站起来,后退。
叶淞神色未定的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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