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(1 / 3)
今夜T-top搞美女与野兽主题揽客。一众女侍应换上兽皮短裙,臀缀毛绒长尾,头戴猫耳发箍,低头一看,上衣开襟快要低至肚脐。
雪波荡漾,好不惹眼。
程真用针线把领口缝起。
“有料怕什么给人看。”丽仪见程真从换衣间出来,发表职场高见,“开得越低,赚得越多。”
“卖酒又不是卖肉。”
程真缺乏足够休息,大病一场,拖到现在声音还有些嘶哑。
“等下差佬来扫场,你这副病猫样,跑都跑不快。”
“肯定跑得没你快——”程真笑了,“你最近是不是换了只香水,差佬闻到自动弹开,搜也不会搜你?”
丽仪笑得爽朗,“我身上长了刺,一摸就扎手。”
“杜师爷摸就行,其他人摸就不行?”
“衰女,什么时候学会咸湿的?”
“跟丽仪姐姐学的。”
程真往吧台去。
迷离光束,在特意挑高的天花乱窜,又游弋到各人脸上,身上,照出一派放浪骸俗。裸露的大腿,无处安放的手,酒水卖得侍应快要忙不过来。巨大音浪掩盖每一句正常的话,只好伏在旁人耳边低喃。
由陌路至熟稔,不过半分钟的事。
我无需知你姓甚名谁,这里只图躯壳,哪有灵魂。
叶世文刚落座吧台角落,与邀他前来的杜元搭话。
杜元生得高大,是屠振邦早逝亲弟的唯一儿子,与他有几分神似。同款的高眉峰散眉尾,眼型偏长,鼻骨挺拔,颇有些风流气韵。
他刚过40岁,妻儿都在温哥华。岳父曾在纺织大王郑生公司任执行董事,商界名望甚高,当年要求杜元改姓入赘。屠振邦表态不同意,气得在祠堂撒火,说这摆明要你食软饭。
杜元却心甘情愿,挨了帮规责罚,左手再也拎不动重物。
是为爱抑或为钱,众说纷纭。
“你们今晚搞什么?”叶世文眼神梭巡场内,带点色气地笑,“禽兽派对?个个穿兽皮,扮齐天大圣?”
杜元也笑,“这就叫生财有道。”
入目一双美腿,站在叁人圆桌旁。白皙,纤直,骨肉紧致,雪白的脚踩一字带高跟,连小小脚趾也翘着俏皮的粉。灯暗影浮,时而交迭,时而舒展,这双腿格外勾人。
可惜不够长,要是再长10公分,叶世文愿意约她去富丽华酒店玩足一夜。
他的笑停在望见美腿主人那刻。
程真刚接过客人递来的纸钞,眼尾透光,看来小费颇丰。长发披在肩后,往自己胸前熟稔塞入钱币,“第一次来啊?玩得开心点,有什么需要记得叫我。”
抬起头,遥遥与叶世文视线相碰。程真像遭点穴,嘴角凝于面部半空。
叶世文笑意更深。
杜元循叶世文视线望去,发现程真僵着脸走远。他开口探问,“你们两个认识?”
“谁?”
叶世文立即回神,装作不知。
“程真——”杜元朝程真消失的方向挑眉,“你不是只中意靓女吗,怎么突然换口味了?”
叶世文还在回味程真呆滞的可爱模样,心不在焉地答,“我一向来者不拒。”
“有兴趣?”杜元笑了。
表情意味深长,嘴角悬着稍稍不满。
叶世文没想到杜元会有这种反应,语气一顿,“她是你女人?”
轮到他有点不爽了。
“我哪敢?为了你大嫂我连烟也戒了。”杜元否认,“你上次不是问过我关于她的事吗?”
叶世文确实在事后致电问过杜元。
“中国城那晚她在场,替了一个女侍应的班。”叶世文半真半假地坦白,“我以为是她做的,所以才问你。”
“不是她做的?”
叶世文摇头。
“几年前她袭警,当时未够16岁。差佬一定要她认,不认就判叁到六个月,认就判少一半。她蹲了一个月,从教导所出来找不到工作。人不靓但挺醒目,我就当做好事让她留下卖酒了。”杜元犹疑几秒,“她很缺钱,如果你想找她帮忙做点事,也无不可。”
叶世文想起她棒打张勇城的模样,竟十分相信程真袭警。肯定对差佬又咬又踢,野猫一样。
他隐下笑意,还未色令智昏,“缺钱?那你帮她加薪水咯,找我做什么。”
杜元不接话,转了态度,“跑马地那一单,你差点出事。到现在还对冯敬棠死心塌地,他立遗嘱写你名了?”
“他哪有这么快立遗嘱。”
“那你不如回来。你入冯家,满打满算七年了吧,他给了什么你?”
叶世文仰头饮酒,喉结滚动,似乎想把真心话埋葬腹中。
“我与他是父子。”
“你同大伯也是父子。”杜元也饮尽杯内的酒,“你5岁开始大伯就接济你们母子,养了你多少年?说回去就回去。世文,养恩大过生恩,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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